花卉种植业年应税所得4万元,企业所得税可以同时享受小微优惠和减半优惠吗?怎样计算所得税?
减半征收后税率变为12.5%。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文)规定,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税法规定,减半后所得税税率已经低于小微企业,因此按减半执行。
园林绿化如何交税?
1.国税函[2008]212号文件中纳税人销售的林木,是指纳税人自产的林木。
如果绿化工程中销售外购的林木,则应按照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营业税。2.园林公司提供管护劳务时,能够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很少,如按照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其税负要远远高于按服务业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的税负。即使园林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税率3%仍小于服务业5%的税率,但由于管护劳务中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等劳务占的比重一般较大,而这些劳务在营业税中是免税的,因此,按3%缴纳增值税往往会大大多于缴纳营业税的税额。所以,园林公司在向客户销售林木并需提供管护劳务时,应尽量分别签订合同。对于管护劳务中有免税劳务的,还应注意《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即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绿化工程交地税,销售花木交国税,但***购回来的花木有增值税是要交税的,自己生产培育的花木是免税的。苗木种植合作社有什么政策?
苗木合作社税务政策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百分之十三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一是支持种花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有了一定的发展规模,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经考核达到优秀,县财政每年补贴3万元;新苗专业合作社补贴2万元。
二是支持大户承包发展苗木花卉。新增苗圃面积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
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业所得税可享受优惠,参见《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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