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一)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较为健全;
(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能够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科学研究及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开展;
(三)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稳定,并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队伍,园林绿化管理规范;
(四)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县城可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增加公园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章内容;
(五)重视城市园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在园林绿化建设中体现地域、历史、人文特色,弘扬地方传统文化。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技能竞赛,园林营造技艺得到较好传承;
(六)及时更新“全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真实反映城市园林绿化基础工作;
(七)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须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八)近2年内(申报当年及前一年自然年内,下同)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历史文化***等***,未发生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建设”和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等行为,未被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国家园林城市评审的标准是什么呢?
国家园林城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2016年10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城〔2016〕235号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该《标准》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国家园林城镇标准、相关指标解释5部分。
申报条件
(一)已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二)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
申报材料
(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一)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告及初审意见;
(二)申报城市人民***的申请报告;
(三)申报城市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文本和多媒体音像)
2、城市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说明;
国家园林城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2016年10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城〔2016〕235号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该《标准》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国家园林城镇标准、相关指标解释5部分。申报条件(一)已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二)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申报材料(同时进行网上申报)(一)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告及初审意见;(二)申报城市人民***的申请报告;(三)申报城市需提供的有关材料:1、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文本和多媒体音像)2、城市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说明;4、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5、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与行业管理情况说明;6、创建工作影像资料、城市绿化现状图等。申报时间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五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