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养护突发***

小区物业可以私自毁掉小区的绿化树吗?

私自毁掉绿化树已经涉及到违反法律

我是律师,所以看问题爱从法律角度来看。首先,要分析绿化树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每个小区的绿化,不仅包括绿化树还包括草坪等等,虽然业主没有直接参与进行,甚至有的业主在购房或房屋交付使用时候,小区的绿化已经形成。但是,并不能因此将绿化树,草坪等直接划归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所有。因为,建设单位出售的不仅是房屋即专有部分还包括小区公共面积即公共部分。而小区里面的道路,绿化面积等等则属于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如果是,建设单位事先就把公共部分可以用来绿化的面积进行绿化,而后出售房屋,那么绿化树,绿化草坪等,当然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是物业在公共面积进行的绿化,种树种植草坪。那么,其前期必然得到了建设单位的授权或者是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里面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所以,绿化树,草坪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其次,物业毁掉绿化树,已经侵犯到了全体业主的财产所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毁坏的树木价值达到了数额较大,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从实务中来看,这种情况时有发生,甚至物业会做出有更过分的事情。而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业主很难维护公共的合法权益。

最近福州一小区一周内9条狗全部中毒身亡,为什么评论区一片叫好声?

喜欢狗养宠物独门独院随便你养,没人管你,小区公共区域随便遛狗就让人讨厌,小区纵容养狗,那就会有人养鼠、牛、养蛇、养马、养羊、养猪,为什么不行?人家也是宠物啊啊😱!到时候都带出来小区遛会是一副什么景象?

最好用经济压力的手段管控,养狗必须要执照写明大小尺寸分十级每年换照,附一年四季体检若弃养或者病故均需报备检验消照,否则继续付费,小区养狗须要付高额的清洁费,非小区住宅付公共清洁费,在马路上大便开单罚款先进国家,地区大多实行的,咬人之狗主以刑事案件处理与赔偿被害者,时有咬人之狗主对被害者不理不睬新闻,因此必须立法规范,以期不再有受害者!

这种心情太理解了!楼下就是,整天没事的叫!电梯里,道路路口经常都是大便!小区里很多人养狗,我家孩子才不足两周岁,有一回好好的走着走着,突然跑出一只狗,扑向孩子,还好没被咬,但是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全身发抖!平时他多喜欢狗狗啊!从那之后,看见就敬而远之!当时真是***的心都有!别说一只狗!!

任何事情分成两面来看,狗为什么被毒死?为什么有人去下毒?

养狗的视狗为家人朋友。经常看见有些人抱一些狗来叫叔叔,叫阿姨,叫姐姐叫哥哥。特别是一些大型犬,看着就是一种威慑。出门遛狗的时候有的牵绳子,有的不牵绳子。狗狗随地大小便,不收拾。你喜欢狗是你的事,但是你不能出来把环境搞破坏。

还有一些爱挑衅的小狗看着人,那其他什么就是一种狂吠。

给狗下毒的人可能也就是这种想法吧,这个狗太烦了。

有时那个狗半夜就在狂吠不止,扰民。

差不多就是这些原因吧。


小区绿化养护突发事件

首先养狗的大多数人已经进化成狗了!从同吃同睡亲狗嘴,叫狗是儿子女儿!等等行为都可以看出来的!!其次它们总是不顾及别人的感受,非要把他们喜欢狗爱狗就是爱心人士强加给别人!从不栓绳,咬人不负责,喂狗吃肉,(你都可以吃其他动物肉喂给狗其他动物肉,就不准别人伤害或者吃狗肉,吃了或者打了狗就恶毒的诅咒人家,它们口中的爱动物只不过就是爱狗,其他动物的死活根本不管不问),随意踩踏小区绿化,拉的狗屎不处理,等等可以看出他们所谓的爱心是多么的虚伪!

临沂:一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故意破坏绿化带被处罚, 你怎么看?

刚刚看到这个标题,还以为是小区内部的绿化。小区门口的绿化被人为损坏,应当以教育为主,辅以处罚。物业聘请的工人不会擅自去破坏的,应该是受物业服务方的指示,这就说明物业服务方缺乏应知的市政管理法则。

既然造成了破坏,那么应该大力普及宣传,针对各物业服务方公共意识淡泊的情况,以开会宣讲、普及***、人群集中处张贴告示等各种方式展开。

对于造成损失的管理方及涉事人,除了批评教育外,还要按照损坏公物的行为给予处罚。

从原文中,看不到涉事人员故意破坏的动机,那么处罚力度本着不宜从重的原则,以提高相关行业的认知为主。

临沂算作一个老城,每次回家都要路过,整体市容和布局都在不断完善,地铁和高架部署完成,年底高铁开通,相信在地市级城市里面,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和喜欢这座古城。

物业的工作人员应该是服务小区的。对于破坏这块,我觉得这不是个人,问题是有人授意,他是因为跟业主发生什么***,这都是需要有待商榷,我觉得出于工作人员本身,破坏绿化有什么意义呢?

郑州女子因为下雪路滑小区内摔伤,告开发商进行索赔这件事你怎么看?

女子加油站上厕所摔倒,磕掉2颗牙齿,她***索赔近6万。

杨女士是北京人,最近她驾车来到一个加油站加油。

加完油,杨女士要上个厕所,她走到加油站卫生间的门口时,意外发生了。

杨女士急于上厕所,脚部有点快,再加上灯光也有点暗,反正她被脚底的台阶绊倒了,结结实实摔了一跤。

事也凑巧,杨女士被绊倒时,她的脸正好磕到了洗漱台上,她爬起来后,感觉丁零当啷有块肉,就在嘴边挂着,一照镜子,满嘴血污,牙掉了两颗。

随后,杨女士将加油站告到了***,她认为,这件事情,是加油站的设备设施安全造成的,应当承担一切损失,她向加油站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9000元。

法庭上,加油站认为,杨女士的负伤和加油站的设备设施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明确拒绝了杨女士的赔偿要求。

被告的代理人表示,卫生间是免费为公众开放的公益性设施,加油站的责任也是有限的一般安全责任。

但杨女士认为,既然加油站设置了卫生间,就应该保障使用安全。

杨女士事后分析,之所以在卫生间门口摔倒,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灯光昏暗,看不清场景。对于这点,被告代理律师说卫生间紧挨着加油站,在晚上加油站的罩棚有非常亮的灯光,另外,在卫生间也装有门灯,这两个光源足以给卫生间提供充足的照明。

杨女士又抛出了第二个原因:一个高出地面1厘米左右的小台阶。

被告代理律师就第二点回应:“高出来的这一块,并不是台阶,而是门槛。”所以杨女士进门没看见门槛,是自己没有尽到注意的责任。

为了查明事实,法官专门在案发的同时段,晚上8点,组织原被告双方,对现场进行了勘察确认。 勘察完现场,法官表示,将进一步核查本案证据,择期进行宣判。

对这个案子,你怎么看呢?请在评论区留言,谢谢关注。

佩服这样的女子,我也对她的遭遇表示同情,开发商真是躺枪了。因为具体情况不是当事人不能妄加揣测和判断。按常理说这种意外情况的发生是自己的问题,外力无法抗拒的天气原因,连保险公司都不负责赔偿。就像吃鱼🐠被刺儿卡到,你不能找卖鱼的商贩,也不能找做鱼给你吃的厨师吧!这还是要从自身上找原因,吃一堑长一智,防止再次发生。也许她有告开发商的理由吧!

我就想说说在某些方面确实国人的法律意识很强。虽然法律面前***平等,谁也不能在法律法规面前有特权。但是法理不外乎人情,弱者总是要同情怜悯的,因此就有法外开恩,和稀泥的事情发生了。就好比我们天天上班都要嘱咐病人及家属在院内一定要注意安全,物业随时打扫卫生,地上一定不能有水,防止病人及家属滑倒找院方索赔。这样的***一经出现,想免责是不可能的事儿,医院也会息事宁人赔点钱作为安慰。就是这样一次次的纵容,社会上一些人才会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应当。出现问题就用钱来解决的固化思维方式,就显得特别的贫穷无耐了。

所以遇到事情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无可厚非。但是无理取闹,一切都向钱看不可取。

有一个喝醉酒的人骑着摩托在回家的路上被不起眼的一堆沙土绊倒,摔伤了头部,摔断了胳膊。这堆东西是铺渠道工人在维护水管用的,水管必须要经过马路,所以这一条不起眼的沙土是横跨在柏油马路上,这位受伤者把村长告了,终于赢了官司 ,得到了赔偿。郑州女子伤势严重,只要有把柄也能告。法律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法律也是公平的, 只要有理有据,都会有赢的可能。

只要出了问题就找别人的不是。可以骂人我就骂人,不可以骂人我就蒙上头暴打ta一顿。当然是气话了 。

我就想问问ta:雾霾天气出门,回家后咽炎气管发炎了,你是告老天爷呢?还是告地球所有有污染的行业呢?

省省吧,你自己为什么恶劣天气出门呀?还是先告自己吧。

这事该女子赢不了!她滑倒摔伤的直接原因可能有2个,一是自身原因,如穿的鞋防滑性差,自己明知路滑不小心(比如也走边玩手机)等; 二是天老爷下雪导致。但同一个小区,同一场雪,同样道路,若未出现集体性多人因开发商选择磁砖等原因导致,开发商就没有责任。

***判案是要讲证据的,该女子若不能提出有开发商责任直接导致其滑倒摔伤,是肯定难以获赔偿的。咱西安前不久一场大雪,光一家医院就接诊了380多名行路上摔倒救治病人,难导也要向马路管理部门赔偿吗?

建议该女士以后可购买一年一付的意外伤害险,不贵,还有多重保障。最后,祝你早日康复。

小区绿化养护突发事件

小孩在小区里面玩,被物业绿化用自来水浇到,可以找物业赔偿吗?

你儿子是纸糊的吗?还是面粉捏的?屁大点事,太矫情了!

还找物业赔?你儿子不往绿化带钻,能浇上吗?老老实实在小区广场玩,绿化车还能开进去,你以为是奥特曼?

男孩子养的这么矫情,上行下效,你能带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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